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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基层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

各基层团支部:

为认真落实“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,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;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”的要求,学院决定本次确定发展对象的过程中开展“共青团推优”工作,征求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的意见,(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附后,请大家自行学习),此次推优为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”,为规范推优流程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人员

参加各党支部述职的积极分子,请团支书根据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认本支部积极分子推荐候选人名单。

要求被推荐对象有一年以上团龄,且政治思想上先进、道德品行上先进、发挥作用上先进、执行纪律上先进。

二、具体流程

1、确定参评人员

需确定本团支部在下发名单中的所有人员均参与本次评选。

2、采用述职等方式组织投票

团支部书记组织团支部成员采用评议、述职等方式,对每一名候选人进行评价并开展“是否推荐”投票,,建议采用金数据或其他投票链接进行,将结果填入表格,班主任需要监督整个投票过程,投票人数超过应参与投票的人数半数结果方为有效。请注意严格按照样票格式设置投票,不要更改投票方式(如差额选人等)。

样票:

姓名

同意

不同意

弃权

张三



李四



3、评定参选人员等级

根据投票结果,团支部委员会评价每位参评人员的等级:同意票数位于前40%且同意票数超过半数的评价为A;同意票数位于后60%且同意票数过半的评价为B;同意票数未超过半数的为不同意推荐,评价为C。

例如:团支部共有团员30人,有7名积极分子候选人,同意票数超过15票为票数过半,等级评定结果最多可以有3人(人数结果四舍五入,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)评价为A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请各团支部于3月19日12:00前将填写好投票及等级结果的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lxydyfz@163.com

附件1:林学院2023年上半年参与述职入党积极分子名单

附件2: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

林学院党委

2023年3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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